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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统计局关于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0:16     浏览量:706

为确保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那坡县统计局拟向社会招聘7名经济普查指导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那坡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

三、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合格聘用后,签订工作协议,月工资2000元,单位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团队合作、表达分析能力。

(三)年龄在35岁以下,大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热爱普查工作,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熟悉手机等移动电子设备和电脑WORD、EXCEL等电脑软件的操作使用,经培训能够使用智能手机独立开展工作。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那坡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应聘者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只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5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那坡县统计局办公室(具体地址:那坡县行政中心县府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黄婷,联系电话:0776-6808732。

六、招聘办法

1.通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报名人员由县统计局通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不合格者从候补人员中聘用。

七、聘用

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由县统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未被聘用的应聘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及考核,由县统计局负责日常管理,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附件:那坡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那坡县统计局

2023年6月1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那坡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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