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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竞聘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6 22:43     浏览量:1802

为进一步推进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根据省、市关于开发区改革有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竞聘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数量

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3个。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竞聘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编制、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1.参加竞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二级岗位竞聘人员应当为县委任命的正科级干部或任职满2年以上的实职副科级干部。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男不超过51周岁(196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6周岁(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经开区现有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近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人员;

2.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7日上午8:30至11月8日下午5:30。

3.报名地址:迁西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迁西县景忠东街23号县委408房间)

4.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二级岗位公开竞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所受奖惩材料。

(4)个人竞聘材料,主要包括个人专长、工作履历及主要工作成绩。参加过县级以上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并做出突出业绩的另附佐证材料。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竞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竞聘条件的,取消竞聘资格。

四、竞聘程序

此次公开竞聘主要采用履历业绩评价及面试方式进行。

1.组织报名。填写报名材料,相关单位进行审核、盖章。

2.资格审核及履历业绩评价。人事工作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履历业绩评价核定,按照1:2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根据岗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得分×30%+面试得分×70%)进行核算并排名,等额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5.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拟聘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期间遇有影响聘用的情况,取消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

6.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决定拟聘人选。

7.结果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递补考察。

8.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后管理

1.聘用管理。聘期3年。聘用后,编制及工作关系转至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实行干部编内任职与岗位聘职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采取“档案封存”的方式,保持人员原身份、职级不变,工龄连续计算,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晋级、晋职、工资调整、缴纳社保以及年度考核等。建立各级岗位聘用人员聘用档案,记录档案封存后个人的聘岗、薪酬、考核、奖惩等情况。原始档案和聘用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签订合同后,原则上聘期内因个人原因不予办理人员流动手续。聘用期满,重新竞聘或续聘。

2.绩效考核。根据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并作为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薪酬管理,按照经核准的迁西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相关标准发放。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由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迁西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报名咨询电话:5611357(迁西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5611971(迁西县委组织部)

5611427(迁西县纪委监委)

3.竞聘相关具体工作由人事工作组负责解释。

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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