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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3 0:03     浏览量:3099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安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补充公安专业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

7.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且生源地为广西的2022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的除外,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9. 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2022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10. 具有人民警察招录的其他资格条件;

11.具有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毕业时不能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2. 不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

3. 在读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非2022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 已被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行政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和国家移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但未报名参加此次考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在职位选择环节落选,以及在招考任一环节自愿放弃的考生,除参加人社部发〔2015〕97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招录以外,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二、招考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目单科成绩由中央组织部反馈我区后,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合成: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在相关公安院校进行公示。符合报考条件但未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5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6日前。

本年度职位分为设置限制性资格条件的职位(以下简称“限制性职位”)和未设置限制性资格条件的职位(以下简称“普通职位”),具体职位情况详见《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见附件)。报名阶段,报考限制性职位的考生,须选择具体的岗位。报考普通职位的考生不需要明确具体报考岗位。

此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2022年我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人员招考(四级联考)的职位,可以报考公安机关以外的职位。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划定,并在相关公安院校公布。

公布时间:2022年7月上旬。

(四)面试

1. 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其中限制性职位,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入围限制性职位面试的考生作为普通职位面试人选参加面试。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参加调剂的毕业生,一旦进入其他省份面试人员名单,不再列入我区公安机关面试人选。

2. 实施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后,面试实施机关将在相关公安院校的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限制性职位考试总成绩按以下计算公式生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普通职位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

面试地点设在南宁市。

(五)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的方可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时间:2022年7月11日。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南宁市。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2022年7月13—14日(暂定)。

体检地点设在南宁市。

(七)职位选择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选择职位。职位选择工作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具体实施。已被中央和国家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不得选择职位。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职位资格条件依次在录用职位表中选择职位。其中,报考限制性职位的考生以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限制性职位的职位选择;未选定限制性职位的考生与报考普通职位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普通职位的职位选择。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考生出现总分及各笔试单项成绩均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考生一经选择职位,不能随意更改。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直至职位无空缺或者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考生已经选择职位的,不得放弃,否则将通报所在公安院校和各地公安机关,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相关回避规定,具体规定详见《职位计划表》。

选择职位时间:待中央和国家机关确定拟录用人选后组织实施。

职位选择地点设在南宁市。

(八)考察

选定职位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按照公务员以及人民警察录用考察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一般应在7月15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因考察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和相关公安院校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三、优惠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申论单科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601号)规定,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供招录机关录用考察时参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人员不得将培训机构散发的资料带入考点、考场,违者后果自负。

公务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0771-5875086

公安机关政策咨询电话:0771-2892828

考务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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