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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2022年增设内部岗位的选聘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 16:58     浏览量:904

各系、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内部治理效能有新跃升” 的工作目标和《青岛科技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青科大字(2022)137号文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学院增设院长助理和专业教研室(研究室)主任等岗位,现就其岗位人选的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努力建设素质更加优良、结构更加合理、充满生机活力、团结开拓奋进的高素质专业化工作队伍,不断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1.院长助理1人

工作职责:协助院长从事学院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其他学院交办工作。

2.以下教研室(研究室)主任各1人

法学理论教研室(研究室)

民商法教研室(研究室)

经济法教研室(研究室)

公法教研室(研究室)

应用社会学教研室(研究室)

社会工作实务教研室(研究室)。

工作职责:负责本专业教学研究组织工作、本专业课程教学协调组织工作、本学科科研组织工作,完成学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申报院长助理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副高级以上职称。

4.申报教研室主任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

5.优先选用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年轻教师和新进博士。

五、程序步骤

1.分析研判和动议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酝酿提出聘任工作需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后实施。

2.动员部署

2022年11月22日前下发选聘工作通知,公布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等情况,并召开学院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3.意愿征集

本次岗位选聘采用个人申报和专业系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意愿征集。请于2022年11月24日17:00前将意愿情况报学院党总支。

4.酝酿决定

根据学院增设的岗位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意愿征集情况,召开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各岗位人选。

5.公示与任用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岗位人选情况在学院大会宣布,并进行任用公示,选聘人选自公示之日起上岗。

六、有关规定

1.本次岗位选聘人选享受学院兼职工作待遇,具体待遇情况由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年终业绩分配情况进行研究确定。

2.实行试用期制。对选聘人选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职务要求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试用期内的各项待遇与正式任职相同。

七、有关说明

1.本次选聘工作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由党政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学院选聘工作,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2.严肃工作纪律。选聘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守工作秘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本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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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院内设岗位意愿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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