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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6 19:28     浏览量:847

因工作需要,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

名称

拟遴选人员条件

事业人员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1

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中心

专技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教育学、心理学

有教学工作经验优先

2

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中心

综合岗位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心理学专业、文秘岗位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遴选范围

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较突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2022年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委文明办四楼综合股(连城县莲峰镇北大东路26号);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7-892248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初审合格人员将在2022年12月28日前发送考试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考查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3.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按各岗位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并列名次进入考察;

2.考察由连城县委文明办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五)体检

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连城县委文明办负责,连城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连城县委文明办0597-8922485

监督电话:

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 黄娜 0597-8922485

中共连城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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