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辽宁
关于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选调研训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1 17:30     浏览量:683

为加强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研岗位职能作用发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现面向全市教育系统选调研训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研训教师3名(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辽阳市范围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及教研员。

三、选调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研训工作,有较强的教研、培训能力;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教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0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

5.须有6年及以上从教经历,且有高三教学工作经历。

6.已聘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8.满足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9.其他不宜选调情形的人员不得选调。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聘用。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31日。

现场报名地点:辽阳市教育局教师与人事管理科(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路9号市政府北塔楼23楼2319房间)。

报名时请本人携带入职手续(分配介绍信)、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各种获奖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高三任教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3.考核

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现场说课、教育理论答辩、信息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能力。

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考核,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取消资格。

七、咨询电话

辽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3667715

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 联系电话:3666555

附件:


辽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1日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