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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财代理会计补充录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3:28     浏览量:708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财代理会计因部分岗位空缺,需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现将补充录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录用计划

金井镇村财代理会计,1名

二、报考条件

除具备《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财代理会计的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补充录用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已参加单位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村财代理会计统一笔试;

(二)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方能报考;

(三)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再具有参加补充录用的资格。

三、补充录用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8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点击聚才网招聘公告(https://www.jucai.gov.cn/recruit/show?id=30)右方的报名按钮直接报名即可。报名咨询电话:0595-82008296、17759896558。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和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共同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9日17:00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3.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聚才网公布。

(三)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合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聚才网予以公示3天。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2.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聚才网(http://www.jucai.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聘用人员与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3.聘用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勤作补贴、职级工资、统筹工资、绩效奖励、年度奖励等7个部分组成,缴交五险一金。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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