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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谷脚镇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12 20:26     浏览量:801

因工作需要,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谷脚镇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临聘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由龙里县谷脚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镇党建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详见附件2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讲大局、守纪律、吃苦耐劳;

(四)具有乡镇基层工作经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试用期内或按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龙里县谷脚镇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简章》及相关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12:00-17:30);

2. 报名地点:龙里县谷脚镇人民政府行政办公楼310室。

(三)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 《报名信息表》1份;

4. 相关证书(获奖、表彰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对象: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所有考生;

(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地点:龙里县谷脚镇富源路谷脚镇人民政府行政办公楼三楼党委会议室;

(六)面试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考生面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择优录取,如有符合进入下一环节而自愿放弃的情况,按排序依次补录。

七、考察及体检

(一)对面试中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开展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一步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有无违法违纪、是否符合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未按时提交政审材料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通过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 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由此所产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资待遇

镇临聘人员在工作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基本工资2850元+月考核奖金200元,五险一金由镇级财政办理,从基本薪酬中扣除自缴部分。

十、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龙里县谷脚镇人民政府。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5662108(龙里县谷脚镇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5662326(中共龙里县谷脚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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