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事业单位 四川
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5 1:42     浏览量:742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泸州高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类。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当天。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有关要求

(一)党建指导员岗位1名

1.学历及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专业不限。

2.工作经历:有党务或机关工作经验。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4.薪酬待遇:5.5万元/年(不含单位匹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岗位1名

1.学历及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工作经历: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4.薪酬待遇:5.5万元/年(不含单位匹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经济发展专业技术岗位1名

1.学历及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中级经济师及以上资质,或者中级统计师及以上资质。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3.薪酬待遇:8万元/年(不含单位匹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4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资料

(1)《泸州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由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资质等证书、证明,以及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单位纸质盖鲜章出具)等相关资料;

(3)本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2张。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在泸州高新区管委会425室(具体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

(二)资格审查

高新区人社局根据现场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考试

(一)党建指导员岗位、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所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经济发展专业技术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笔试缺考、违纪、笔试成绩为零分等原因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5:1的,该岗位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考察及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岗位名额的比例为2:1,若达不到2: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的所有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或跟岗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用人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后,可申请递补考察,递补最多不得超过3次。

(二)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高新区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及录(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泸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提请泸州高新区人事机构编制工作会审议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实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公告解释权

本次招聘工作由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报考条件由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2987611(泸州高新区人社局)

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泸州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