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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4:31     浏览量:726

按照2022年度“黑龙江省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和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安排,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齐齐哈尔市环境卫生和车辆秩序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运营及人行道停车管理等工作。

(二)齐齐哈尔市住房安全与物业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既有房屋安全排查登记及对中心城区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和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齐齐哈尔市环境卫生和车辆秩序服务中心1名,齐齐哈尔市住房安全与物业服务中心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为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人员)。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4月22日上午(9:00—12:00),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

4月23日上午(9:00—12:00),东北农业大学体育馆

5月13日上午(9:00—12:00),牡丹江师范学院

(2)网上报名时间、邮箱:

4月22日至5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者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qscgjsz2023@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联系(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联系电话:0452-2796628、2796613。

2.报名需携带(上传)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3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近期免冠2寸电子版彩色照片;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信;

(3)《应届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承诺书》(附件3);

(4)符合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待遇的项目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考资格全程审核,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最低服务期5年;

(4)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经招聘单位确认为紧缺岗位的可经市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非紧缺岗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现场报名的将通过电话告知,应聘者需保持通讯畅通;网上报名的将通过邮箱告知,应聘者在报名期间需随时关注本人报名邮箱。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鹤城城管”公众号,不另行通知。遇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8)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由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核与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符合事业单位优先聘用政策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

1.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招聘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应聘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作体检不合格。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452-2796628。

咨询时间:08:30—11:30,13:30—16:30(工作日)。

监督电话:0452—2796832。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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