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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12:25     浏览量:632

为贯彻落实《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和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管理,经永乐江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委组织部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参照国家和地方人事招聘考录的法律法规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9名。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民政局进行备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进行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安仁县;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和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议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服务年限要求。入职后必须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年限的,按照每年5000元的标准缴纳违约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4)报名人员的毕业证等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安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 安仁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4.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23年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8:30至6月29日18:00(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安仁县人社局大会议室(行政中心B栋6楼)。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县人社局。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5)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30日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须递交以下资料及证件:①《2023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须自行下载并手写签名;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准考证领取。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到安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行政中心B603室)。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规定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将考察人选名单报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当地派出所、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联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县民政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永乐江镇分配到各社区并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同步。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聘用之后辞职、辞退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安仁县民政局 0735-5236225

招聘程序咨询:安仁县人社局 0735-5226901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派驻民政系统纪检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

安仁县纪委派驻民政系统纪检组:0735-5223233

安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5212380

附件:

中共安仁县委组织部

安仁县民政局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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