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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校团委科级干部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3-06-16 0:02     浏览量:870

根据《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相关规定,现将校团委科级干部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数

组织部副部长(副科级)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各级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及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和推优入党等工作。

2.负责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作及校级、院校团校建设。

3.协助做好全校团学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及共青团系统评优评奖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任职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求真务实,坚持原则,能够直面矛盾,善作为敢担当。

3.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4.执行能力强,顾全大局、心胸开阔、善于沟通,能团结带领科室同事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5.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1.中共正式党员。

2.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

3.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须3年以上,方能申报副科级岗位。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报副科级岗位;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5.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执行。

6.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选拔方式

采取竞争(聘)上岗方式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18:00

2.报名地点:校团委办公室(望江行政楼242)

3.联系电话:85406812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四川大学校团委科级岗位申报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详见附件)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utw@scu.edu.cn。

校团委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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