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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21 16:52     浏览量:974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是一所有着60多年悠久历史的中医药科研单位,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2003年与原山东省针灸科学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现有在职职工14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0人,硕士和博士100人,硕士、博士生导师18人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人,获得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1人、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个人1人、山东省中医药杰出贡献奖2人,拥有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全国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省突贡专家、省名中医药专家、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学术带头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人才等近30人。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是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共建单位、博士后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中医药传承创新联盟主席单位,拥有中药药理三级实验室、中药制剂三级实验室、中药蜜制与制炭炮制技术与原理重点研究室等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和学科平台,山东省现代中药制剂研究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经典名方开发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传统中医芳疗的现代化研究与开发工程研究中心等7个省级及19个厅局级重点实验室和学科平台,在中药资源、炮制加工、院内制剂、新药研发、经典名方、大健康产品、药理毒理、质量评价、成分提取、金氏脉学、中医基础、针灸理论和政策研究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发展优势。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是国家抗疟新药——青蒿素研究项目的第一参与单位,现为青蒿素提取工艺专利的唯一持有法人,主持建成世界上首个吨级青蒿素生产厂家。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专家姚乾元为主完成的“人工麝香研制及其产业化”成果,于2015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金伟研究员自主创立了一种全新的脉学理论——金氏脉学,在脉诊的定性、定位、定量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建院以来,累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24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1项,经费786万元;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励230余项,其中省部级一等奖4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20余项,发表各级学术论文2400余篇;获得新药证书、临床批件和保健食品批号26项,其中清宣止咳颗粒被多个省份确定为中医药治疗儿童新冠病毒肺炎推荐用药,年产值达2个多亿。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鲁编〔2022〕29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人员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6月21日前取得)。

6、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其他基本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sacm.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zyyrs@sina.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

2、报名材料包括: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课题、奖励等的原件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前经我院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采取学术答辩的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等相关事宜,在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官方网站进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人事科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李老师0531-82949808

投诉举报电话:0531-8266126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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