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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2 1:19     浏览量:915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及延安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23〕17号)的相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我县2023年计划招聘乡镇小学特岗教师20名。具体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见《洛川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招聘适量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延安市户籍,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心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6.其他条件。

必须服从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我县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必须在我县继续服务至少3年。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20日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信息将在洛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cx.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随时查看。

(二)网上报名。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 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8:00(其中:6月30日9:00至18:00为志愿调配时间)县招教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考试管理中心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0日9 :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六),以准考证时间安排为准。

(五)现场资格复审。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按照市级统一安排,由县招教领导小组负责依据招聘条件对初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资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面试人员短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顺延进行审查,直至面试人员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对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和岗位计划进行网上公示。为100%完成今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我县不得因岗位报名不足削减或取消岗位,应结合实际进行调配,原则上岗位调整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牵头负责、人社部门配合;确因多种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岗位,交由市特岗办在各县区间统筹调配,确保不漏一岗。审查地点:洛川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陵园路),具体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者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 本人简历;

(2) 毕业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0月的学历电子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籍在线验证表);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复印在同页);

(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特岗教师报名表,现场填写考生承诺书;

(7)2022届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未就业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证明。

(六)面试、体检与考察。在市特岗办的领导和监督下,按照市特岗办安排,面试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人员名单,结合岗位设置,制定面试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面试,单科成绩为零或体、音、美、心理健康笔试成绩平均分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10日前全部完成。为100%完成今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不得因岗位报名不足削减或取消岗位,应结合实际进行调配,岗位调整由县教科体局牵头负责,人社局配合。

(七)补录及签订合同。2023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0日前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因岗位报名不足造成空岗的,将结合实际进行调配;确因多种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岗位,将上交市特岗办,首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首次补录未完成可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聘,为保证招聘完成率,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二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15前完成,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不漏一岗。8月25日前,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23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8月30日前,在《合同书》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连同体检考察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八)集中培训。8月31日前完成县特岗办负责对新聘人员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

(九)上岗任教。2023年秋季开学前,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五、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安排在我县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可根据我县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 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单方违反合同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非教育教学岗位。

六、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 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必须在我县继续服务至少满3年。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我县的,按照省、市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转到我县的,出具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给与办理。

七、政策与保障

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根据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政府承担。县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以外所需的经费投入,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县政府要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相关工作等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加强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其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一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

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造成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畅通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陕西省特岗系统和洛川县人民政府网的公告,由于个人失误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 李小俊 屈甲晨

咨询电话: 0911-3939522

电子邮箱: 761782897@qq.com

附件:洛川县2023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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