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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6:48     浏览量:380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住房保障管理科工作人员1名。

工作地点:河池市宜州区。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核、汇总、申报及相关材料的起草、汇总,对接有关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协助做好住房保障科日常业务及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岗位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土木工程、造价专业,有在住房保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2700元/月(含福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差旅补助等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五、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插入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中心办公室邮箱(gxhcfc@hechi.gov.cn),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反映到应聘人员档案所在管理部门。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于2024年1月1日前完成。

(二)择优面试。

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人员需参加面谈及公文写作测试。

(三)试用及聘用。

试用期1个月,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试用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78-3589105。

附件: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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